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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4月12日   农历庚子(牛)年 三月初一
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田富荣等四人涉嫌贪污、受贿案
2021-12-13 09:49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龙山法院 | 编辑:刘寒蓉 | 作者:曹天宇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767

龙山县融媒体中心12月13日讯(通讯员 曹天宇)12月7日,龙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龙山县教育局局长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、县惹巴拉旅游投资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惹巴拉公司)总经理田富荣,原龙山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副局长、惹巴拉公司财务科副科长颜家虎,原龙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局长、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、县网格化社会管理服务中心职工覃大春,原龙山县教育和体育局副科级干部、惹巴拉公司副总经理米成凯涉嫌贪污、受贿一案。龙山县部分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县直有关部门、国有企业等150余名领导干部在庭审现场旁听,接受警示教育,被告人家属及社会各界人士旁听庭审。

公诉机关指控:2015年至2020年,田富荣在担任龙山县惹巴拉公司总经理、龙山县惹巴拉景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职务期间,伙同覃大春、颜家虎非法占有公共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。2007年至2020年,田富荣在担任龙山县教育局局长、龙山县惹巴拉公司总经理、龙山县惹巴拉景区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长职务期间,单独或伙同颜家虎、米成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其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百八十二条、第三百八十三条、三百八十五条、三百八十六条之规定,应当以贪污罪、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被告人田富荣、覃大春、颜家虎、米成凯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并积极退赃。

该案由龙山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田代飞任审判长主持审理。庭审中,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、质证和辩论,充分听取了公诉人、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意见,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,整场庭审严谨规范、秩序井然。

因该案案情重大复杂,案件将择期宣判。

责编:刘寒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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